Vim强大的编辑能力中很大部分是来自于其普通模式命令。vim的设计理念是命令的组合。例如普通模式命令dd删除当前行,dj代表删除到下一行,原理是第一个d含义是删除,j键代表移动到下一行,组合后dj删除当前行和下一行。另外还可以指定命令重复次数,2dd(重复dd两次),和dj的效果是一样的。d^,^代表行首,故组合后含义是删除到光标开始到行首间的内容(不包含光标);d$ $代表行尾,删除到行尾的内容(包含光标);用户学习了各种各样的文本间移动/跳转的命令和其他的普通模式的编辑命令,并且能够灵活组合使用的话,能够比那些没有模式的编辑器更加高效的进行文本编辑。在普通模式中,有很多方法可以进入插入模式。比较普通的方式是按a(append/追加)键或者i(insert/插入)、
Vim是从 vi 发展出来的一个文本编辑器。代码补完、编译及错误跳转等方便编程的功能特别丰富,在程序员中被广泛使用。和Emacs并列成为类Unix系统用户最喜欢的编辑器。使用vim先知道其设计理念是很重要的,有助于记忆,举一反三。写代码的时候手需要时刻保持在键盘上,随机定位代码、随机删除代码、移动代码、插入代码的操作大大多于阅读、翻页操作,中间卡顿一下效率就大大降低了;但对普通用户而言,顺序写、设置字体格式、翻页读多于随机写删除操作, 且每个动作之间本身就有很多的停顿,用其他UI编辑器(word,notePad++等)效率反而比VIM高效,使用vim进行操作只会徒增你的疑惑: vim为什么这么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