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保安部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部门,负责确保内部安全,确保民防,并保护人身及财產安全。澳门保安部队前身為澳门保安部队司令部,於1991年1月28日改组并成立现时的澳门保安部队。澳门保安部队由保安司监督,由一名局长领导及一名副局长辅助。

澳门保安部队职责

在澳门保安部队范围内的法律、人员、后勤、财政管理、通讯、基础设施、组织及资讯方面提供技术及行政辅助,以及提供计划、统筹及程序标準化的辅助;

应上级命令,协助研究及分析建议书;

参与筹划任何与澳门保安部队相关的活动,并就该等事宜作出意见书;

就澳门保安部队范围内属规范、行政及技术性质的措施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确保澳门保安部队的公共关係及礼仪;

当保安司司长作出指示时,向属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系统的其他部门提供协助;

根据保安司司长之命令履行以上各项以外之任何工作,但其性质应属其职责总体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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