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达律师事务所 赵李秀珍律师自香港来到美国,1998年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按受法律教育,1991年毕业於该校。毕业初她在洛杉矶一个大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曾代表不同的大公司进行过法律诉讼工作,由此得到很多的诉讼经验。
赵李秀珍律师发现中小型企业老板,由於不熟谙英语并受制於有限的经济能力,不能很好地与律师进行沟通和得到很好的法律服务,因此,出生移民背景的她,希望将其所有的知识和能力,服务於有此需要的民众,贡献并回报移民社区。
基於以上原因,赵李秀珍律师在1995年自行开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利用自己能讲流利的英文、国语和广东话的优势,并以合理的价格,在公司法、合约法和劳工方面为中小型企业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