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局研究提出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参与旅游项目的审批;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和信息服务;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定点单位的审批、管理,负责旅游区(点)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旅游投诉;负责假日旅游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
西安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市旅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西安地区国内旅行社的初审、管理和年检工作。
(六)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和专业技术岗位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旅游人才规划和标准;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