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律系香港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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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律系香港同学会

中山大学法律系香港同学会成立于1990年2月,是以保証有限公司形式组成的非牟利学术团体,并在1999年12月4日获香港税务局批准為慈善团体。中山大学法律系香港同学会现有会员五百多人。

中山大学法律系香港同学会乃非政治学术团体,长远的目标是推介中国法律及法制,并為取到一定学歷的同学争取成為中国执业律师的机会。

於1990年初中山大学法律系香港同学会已开始主办中国法律课程,到现时為止已有20名学员取得法律学位及70多名学员取得法律专科文凭。

名誉会长: 关惠明律师 廖敬棠先生 梁卓斌先生

会员资格:

凡经报读中山大学法律系香港同学会举办之中国法律学位及中国律师专业文凭课程者, 并考取中国自学考试一科或以上及格者, 以及参与本会举办的活动或课程超过80%出席者, 可申请成為正式会员。正式会员享有活动及课程学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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